刚来加拿大的新移民,或者还没有孩子的年轻人,大概都不太清楚“儿童厅(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这三个字,对于本地华人父母来说,是多么可怕的存在……用一位华人妈妈的话说,“就是一个合法的拐卖儿童机构”。
首先要说明,收养(adoption)和寄养(foster)是不同的。
收养的目的是这个孩子最终成为收养家庭的一员,除非因特别的原因中断关系,否则这个孩子视收养父母为父母,收养父母视孩子为自己的孩子,终身为一家。
而寄养不过是临时替人照顾孩子、由政府出资,寄养的最终目的是将孩子尽可能地归还给他们的亲生父母。孩子最终被寄养家庭收养的例子也是有的,但寄养的初衷不在于此。
由此可知,被寄养的孩子年龄、种族、背景各异,小到初生儿,大到高中生。最短的在寄养家庭待几天,最长的有两、三年。
为什么会有人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去寄养呢?其实不是父母主动为之,而是加拿大的儿童保护规定强制执行。
规定的初衷是好的,比如父母酗酒、有精神病症或者暴力倾向,对孩子不利;有的是未成年少女妈妈或者没有经济能力的单亲妈妈,养不了孩子;也有紧急情况,比如说疾病、车祸或者离婚等原因,暂时照顾不了孩子的……这些情况都会有儿童厅的人上门,把孩子带走照顾。
但有时矫枉过正,就变成“政府抢孩子”,骨肉分离了。尤其是华人家庭,一般父母都是很负责任的,反倒是儿童厅太过介入家庭私生活,只是简单地管教孩子却被警告、甚至强迫分离。
原本是应该保护孩子的组织儿童厅,在华人家长眼里,却成了比人贩子还可怕的所在。
那么孩子被儿童厅送入寄养家庭后,就过上幸福新生活了么?
当然不是。
据CBC报道,曼尼托巴省温尼伯市一个警察把一名青少年送回寄养家庭时偶然发现,这里断水断粮,寄养父母也不在。据悉,该家庭受托照顾4个女孩,其中有孩子受到过性侵犯,还有孩子染上毒瘾。
CBC了解到,由于寄养家庭的“父亲”欠费1000多刀才停水,而且已经停了一周了,女孩们只能去邻居家要水,去附近的公司里用公共卫生间。
“没有任何借口,这根本不该发生!”在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了30多年的Bev Wiebe说。
要知道,照顾这种情况特殊的、高需求的孩子,寄养家庭每个月可以获得数千刀。
这个寄养家庭因为有4个女孩,每个月可以收到政府给的9100刀,一年就是109200刀,这笔收入还不用交税。
“寄养爸爸”表示,每个月有7220刀拿来支付房租、食物、手机话费,他表示之所以没钱交水费,是因为其中一个女孩的话费花了1000刀。
其中一个女孩的妈妈Kim表示,她经常会去探望女儿,有一次她发现,冰箱里除了一条面包,什么都没有。断网断电话也是常有的事。
对Kim来说,更令人不安的是缺乏监督。她的女儿需要5级护理,该护理主要针对因心理健康或情绪问题而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的青少年。这些孩子也可能成为高风险行为的受害者,包括性侵、吸毒和自残。
Kim表示,她被保证过她的女儿会全天候有人看管。然而“有好几次我去看她,发现工作人员在睡觉,有时甚至没有工作人员,就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
而且在曼省,寄养家庭的资质审查只有犯罪记录检查和身心健康检查,不包括财务信用检查。
Wiebe表示,“我们不太在乎寄养家庭的经济状况,因为孩子们的开支完全由我们出,这笔钱是给孩子的,不是给寄养父母的工资。”
听起来很美好,可事实上,很多寄养父母已经“职业化”了,多年来的唯一工作就是做寄养父母,不但寄养妈妈不上班,就是寄养爸爸也辞职在家,全家子都靠政府给孩子的钱养活,有的还拿来还自己的贷款。
安省儿童及青年倡权办事处(Child And Youth
Advocate)曾发表报告,指出居住在寄养家庭、群居家庭、司法设施或精神健康治疗中心的青少年们,每天都生活在暴力之中,并且目击暴力事件,同时对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掌控权。
这些青少年普遍有种被遗弃的感觉,似乎被“关禁”在寄养家庭中,在那里他们遭受欺凌、身体被束缚,却又无能为力。作者Irwin
Elman在报告中指出,“许多居住在寄养机构的青少年表示,欺凌、打斗、受拘束(包括物理及化学药品方式)的情况亦十分普遍。”
据报道,儿童厅管理下的儿童也相互侵犯,监护者对此疏于干预。萨省曾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6岁男童Lee
Bonneau在寄养家庭被十岁儿童杀害一案,10岁的小凶手被指有行为问题,原本不应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没社区。此案发生于2013年8月21日,6岁儿童被害时他的寄养母亲正在玩游戏。死者父亲指责社会福利部门因他家发生“平常”的争执就把他的儿子接管,最终孩子被杀,令他的家庭破碎。
Bonneau的母亲被问到为何有社工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称与家暴无关,她和丈夫没有动手打过孩子一巴掌。据母亲介绍,她曾经告诉社工
自己有精神健康问题和自我伤害的想法,因此从孩子一出生社工就开始介入,她对把孩子的照顾权交予儿童厅懊悔不已。
另一起发生在BC省的悲剧是,一位年轻母亲状告省儿童厅。这位母亲称女儿是在出生后两个月被省儿童厅抱走的。“他们说我有学习能力障碍,不是合格的母亲,是危险人物,对孩子有潜在危险。于是将孩子抱走,放到寄养家庭。可结果呢,19个月之后,他们告诉我说孩子死了”。
母亲说她在去寄养家庭探望女儿时,曾发现孩子身上有瘀伤,纸尿裤里面也常有湿疹。她把这些问题报告给儿童厅,可他们没人把这当回事。幼女死亡后验尸官发现,她的胳膊,腿和脸都有瘀伤,左臂还有骨折。
这简直是件令人发指的事件,相关机构声称亲生母亲照顾不好女儿,把孩子抱到他们选择的寄养家庭,却造成这样的惨景,实在是天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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